办理事项
展示未公开地图的初审
办理程序
太原市政务大厅窗口受理→承办人初审→委托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技术检定→处长审核→局领导签发→提出审批意见并报省测绘局
办理依据
1、《测绘法》第33条
2、《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18条
3、《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第33条
申报材料
1、地图审核申请登记表
2、含地图编制业务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3、试制样图一式两份
4、地图所使用的底图资料说明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