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后勤服务基地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1、根据你局申请,后勤服务基地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迎泽西大街以北,太原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以西,项目拟用地总面积约2.1公顷(净用地约1.58公顷)。鉴于市规划局核定原迎泽大街改造占用你局实际使用土地面积约0.422公顷的实际,同意该项目占用约0.422公顷土地,其余用地由政府公开出让。上述项目用地位于太原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符合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该项目用地位于太原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备案工作。
3、你局应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4、你局应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环境保护的审批或前置备案登记工作。
5、本批复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占用土地的依据,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