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
你单位并城建发字[2008]15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太小线拓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发改委并发改投字[2008]21号批复,项目用地位置北起许坦西街、南至机场大道,全长2.66公里,项目总投资9455万元。用地面积约13.9795公顷,其中耕地5.1227公顷、建设用地8.4844公顷、未利用地0.3724公顷,项目用地符合小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你单位应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占用耕地,应将补充耕地资金列入预算,保证耕地占补平衡。
四、你单位应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环境保护的审批或前置备案登记工作。
五、项目用地位于太原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备案工作。
本批复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使用土地的依据,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