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国土资字[2008]247号
来源: 监察支队     发布: 枫叶     时间:2008-09-03 09:39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现将《关于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一日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

 

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非法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23号令,结合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全市治超工作,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进一步蔓延。

二、工作目标

810930,在全市范围内公路沿线非法占地的货物集散场所以及非法储煤场,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按照省、市政府部门的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加强和规范公路沿线非法占地的货物集散场所管理,依法查处公路沿线非法占地货物源头。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国土局成立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

    长:庞胜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齐荣贵(行政监察室主任)

          武世光(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员:任效勇(国土小店分局副局长)

            欣(国土杏花岭分局副局长)

            彪(国土迎泽分局副局长)

罗炳南(国土尖草坪分局副局长)

王春光(国土晋源分局副局长)

  俊(国土万柏林分局副局长)

范进保(清徐县国土局副局长)

马锡贵(古交市国土局副局长)

吴孟海(阳曲县国土局副局长)

赵三牛(娄烦县国土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执法监察支队,办公室主

任:王安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电话:35866673586662传真:3586662

四、主要任务及职责

按照市治超领导组办公室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和规范公路沿线非法占地的货物集散场所及非法储煤场的管理,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国土局(分局)认真查处公路沿线非法占地源头,依法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治超整治行动,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领导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管的辖区,深入一线,配合各县(市)、区对非法占地的货物集散地和储煤场进行清理和查处。

(三)各县(市)、区国土局(分局)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对辖区内非法占地的货物集散场所、非法储煤场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清理,依法处理到位,确保不留死角。

(四)各县(市)、区国土局(分局)未对属于非法占地的装载货物源头及非法储煤场依法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国土所主要负责人、各(分)局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进行训诫或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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