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并国土资字[2008]242号
来源: 监察支队     发布: 枫叶     时间:2008-08-27 09:40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2008815920,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根据局领导的安排,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汛期和奥运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安办字[2008]74号)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展开一次大规模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尾矿库、露天开采边坡、地下开采等易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灾害部位大规模的检查,认真做好防汛和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对易发生滑坡、崩塌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地区进行检查。

(二)对石膏、石料、河沙、铁等矿山企业进行越界检查。

(三)严厉打击非煤矿山私挖乱采行为。

三、组织领导

总 指 挥:张宝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总指挥:庞胜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孟和平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员:韩贵明   市国土资源局地环处处长

马增荣   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处处长

武世光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时保进   市公安局保护国土资源机动侦查大队教导员

四、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2008815920

(二)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险地险村,确定具体的监测人员,加强监测、树立警示标志、完善健全监控网络和应急机制,有效防灾减灾。

(三)对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对资源枯竭、长期越界开采、采用破坏性掠夺性采矿、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非煤矿山一律报当地政府实施关闭;对越界开采、采用破坏性掠夺性采矿的非煤矿山要依法查处。

(四)对尾矿库和石膏、石料、河沙、铁等非煤矿山私挖乱采点进行排查。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当前防洪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和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大检查期间所有检查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通。

(三)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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