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委托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如下::
1、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为LP-0813,位于永康街以南、亲贤北街以北、体育西路以东、体育路以西地块,出让面积为92792.11平方米(其中地块一为24786.9平方米,地块二为7078.7平方米, 地块三为60926.51平方米),用途:地块一为住宅,地块二、地块三为商业,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50年,最大容积率:地块一为4.5,地块二、地块三为5.0,最大建筑密度:地块一为40%,地块二、地块三为45%,最小绿地率:地块一为35%,地块二、地块三为30%。本地块按照现状拍卖出让。现状为:厂房及临街商铺等建筑物。拍卖起叫价为7.66亿元,竞买保证金为3.8亿元。
2、竞买人范围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3、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应于二00八年十月六日至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工作日)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并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报名时需申报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告知的有关内容,在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中有具体规定和说明。
4、资格审查及确定
意向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待报名结束后进行,经审查,意向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意向竞买人。竞买人一经确定,须按确定的拍卖时间参加竞买,否则,视为违约。
5、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在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太原市金刚堰2号国土大厦三层会议厅)举行。
咨询电话:(0351)3586600。
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详情及有关新的变更事项以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内公告牌为准。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